- 索 引 号:QZ07101-0300-2024-00119
- 备注/文号:南政文〔2024〕136号
- 发布机构: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办公室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4-11
水头镇人民政府:
你镇《关于呈报审批<澳门皇冠:水头镇鑫顺街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>成果的请示》(南水政〔2024〕36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澳门皇冠:水头镇鑫顺街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的相关内容。规划区位于水头镇鑫顺街东部片区,东至解放路和新街北路、西至鑫顺街、南至厦盛路、北至建材街,总用地面积19.9159公顷(合298.74亩)。
二、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绿地率、建筑高度、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。
三、本次规划经批准后,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,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。
四、经批准的《澳门皇冠:水头镇鑫顺街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具有法律效力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,不得擅自更改。如确需调整或修改,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。
五、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
2024年4月9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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